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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客携带物品涉嫌走私如何确定计税价格?
    发布时间:2018-01-12 10:53:06  浏览:1607次

    走私犯罪/问题描述:您好,我有一位朋友住香港,因为常常来往深港两地,会帮他的朋友带一些工艺品、化妆品等,也收获点带工费,近日被海关查了,现在取保中,请问海关在计算税款时是怎么确定价格的?谢谢。


    中国海关律师网/走私犯罪辩护专业律师:您好,水客帮人携带物品涉嫌走私的,与走私货物一样计征税偷逃税款,具体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延伸阅读:

    相关法条原文

    “第十六条 涉嫌走私的货物能够确定成交价格的,其计税价格应当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核确定。

    第十七条 涉嫌走私的货物成交价格经审核不能确定的,其计税价格应当依次以下列价格为基础确定,

    (一)海关所掌握的相同进口货物的正常成交价格;

    (二)海关所掌握的类似进口货物的正常成交价格;

    (三)海关所掌握的相同或者类似进口货物在国际市场的正常成交价格;

    (四)国内有资质的价格鉴证机构评估的涉嫌走私货物的国内市场批发价格减去进口关税和其他进口环节税以及进口后的利润和费用后的价格,其中进口后的各项费用和利润综合计算为计税价格的20%,其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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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涉嫌走私的货物或者相同、类似货物在国内依法拍卖的价格减去拍卖费用后的价格;

    (六)按其他合理方法确定的价格。”

    “第二十五条 涉嫌通过携带、托运和邮递方式走私的货物、物品,应当按本办法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的规定核定其计税价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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