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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生塑料被定为限制进口固体废物如何确定货物价值?
    发布时间:2018-08-30 08:53:06  浏览:2160次

    问题描述:您好,公司因为进口的再生塑料被鉴定机构鉴定为限制进口固体废物,现在缉私局给了处罚告知书,上面写了货物价值是195万,处罚20万。缉私局口头告诉我们这个是以货值的10%对我们进行处罚。可是,我们进口时的价值怎么算也达不到195万这么多呀?有什么确定标准吗?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案件货物、物品价值办法》,海关行政处罚案件中,违法货物价值为其完税价格和相应税款之和。其中完税价格由海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审查确定,不等同于申报价格。


    延伸阅读:

    “第三条海关应当在确定违法货物、物品及其完税价格,计核进出口关税、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或者进口税的基础上,根据违法货物、物品的完税价格和相应税款计核货物、物品价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案件货物、物品价值办法

     

    “‘货物价值’,指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关税、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之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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