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关税征管
    越南生产的货物配件可以向中国申请原产地认证吗?
    发布时间:2019-01-02 23:04:10  浏览:1941次

    问题描述:我公司生产出口的主机与之配套一起的配件有小部分是越南生产的,但我们出口申报的时候都是按主机的商品编码一并申报出口的,请问我们可以连同配件一并向中国申请原产地认证吗?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规定,对于不属于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口货物,签证机构会拒绝签发原产地证书,但是按正常配备的种类和数量随货物进出口的附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与该货物一并归类的,该货物的原产地即为该附件的原产地。

     



     

    延伸阅读:

    第九条 按正常配备的种类和数量随货物进出口的附件、备件、工具和介绍说明性资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与该货物一并归类的,该附件、备件、工具和介绍说明性资料的原产地不影响该货物原产地的确定;对该附件、备件、工具和介绍说明性资料的原产地不再单独确定,该货物的原产地即为该附件、备件、工具和介绍说明性资料的原产地。

      随货物进出口的附件、备件、工具和介绍说明性资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虽与该货物一并归类,但超出正常配备的种类和数量的,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与该货物不一并归类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确定该附件、备件、工具和介绍说明性资料的原产地。”

     

    第十九条 签证机构接受出口货物发货人的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审查确定出口货物的原产地,签发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对不属于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口货物,应当拒绝签发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