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我司被海关下通知要求追征税款,之前我们有被补征过,因两次的计算期限不同,想请教一下海关追征税款和补征税款的期限是多久?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追征税款为自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放行后,三年以内可以追征;补征税款为自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放行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补征。追征的事由为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补征则无需以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为前提。
延伸阅读:
“第六十二条 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一年内,向纳税义务人补征。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而造成的少征或者漏征,海关在三年以内可以追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