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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出综合保税区的货物都要报关吗?
    发布时间:2019-05-07 10:29:27  浏览:8259次

    问题描述:您好,请问综合保税区内的企业,办理货物进出区时都需要通关报关的形式处理吗?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50号规定,区内企业的部分货物、物品可以不采用报关单、备案清单方式办理进区手续;如需出区,实行与进区相同的便捷管理模式。区内企业做好便捷进出区的日常记录,相关情况可追溯既可。

     

    延伸阅读:

    “二、适用便捷进区管理模式的货物、物品具体范围如下:

    (一)区内的基础设施、生产厂房、仓储设施建设过程中所需的机器、设备、基建物资;

    (二)区内企业和行政管理机构自用的办公用品;

    (三)区内企业所需的劳保用品;

    (四)区内企业用于生产加工及设备维护的少量、急用物料;

    (五)区内企业使用的包装物料;

    (六)区内企业使用的样品;

    (七)区内企业生产经营使用的仪器、工具、机器、设备;

    (八)区内人员所需的生活消费品。

     

    三、上述货物、物品可不采用报关单、备案清单方式办理进区手续;如需出区,实行与进区相同的便捷管理模式。区内企业做好便捷进出区的日常记录,相关情况可追溯。”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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