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出口进入保税区但不一定实际出口,可能返销回国内,这种情况要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退税?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出口企业经海关报关进入特殊海关监管区域,可以视同出口享受出口退税待遇。这些特殊海关监管区有: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域)、保税物流中心(B型)。但是不包括普通保税区。
延伸阅读:
“一、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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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货物。具体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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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口企业经海关报关进入国家批准的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域)、保税物流中心(B型)(以下统称特殊区域)并销售给特殊区域内单位或境外单位、个人的货物。”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