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一位朋友因为走私被判了1年缓刑,眼看缓刑还有1个月到期,却被海关又带走,后来知道是几年前购买废塑料出了问题。请问这种情况是累犯吗?是否会加重判刑?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刑法》,被宣告缓刑的,在缓刑考验期限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该法关于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但是发现漏罪不属于《刑法》规定的累犯,不是法定加重处罚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