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我朋友从美国携带一只手表入境被海关查到,无法提供当时购买的材料,海关估价价格远远超过实际购买价格,请问该如何救济?是否可以要求海关进行价格磋商?
兰迪海关部:您好,个人物品携带入境的完税价格确定,与货物进口的完税价格审定,适用不同的规定。对于您朋友这种情况,手表的市场价格与海关固定完税价格相差2倍或以上的,海关将依法另行确定计税价格。若对海关征税的决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没有走私违规情节的,也可以在交税前要求退运。
兰迪海关部成员,专职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美国特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LLM),高级企业合规师。曾参与西南政法大学国际化人文特色智库项目,中美贸易摩擦问题研究项目等。2020 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估价、进出口贸易合规、企业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参与为客户进出口贸易中的疑难问题出具法律意见,提供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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