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一位朋友从深圳湾无申报通道过关,被行李 X 光机发现有一块规整的黑色物体,随后被海关查获黄金 1 块(含金量 999.9 ,重量 500 克),被移送缉私了,请问他这是走私吗?
兰迪海关部:根据《海关法》规定,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是走私。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对旅客携带旅途自用黄金饰品进出境验放问题的通知》(暑监二[1992]1186号)规定,旅客携带进境超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的金饰,向海关申报的,予以退运。另酌情处以罚款。除数额巨大,情节恶劣者外,一般不按走私定性处理。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法律硕士。广东省劳动争议调解员资格,深圳市福田区人民调解员资格。2017年起从事政府法律服务工作,在福田区人民调解员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三等奖。
2020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关税筹划和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稽查、进出口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及团队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海关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取得取保候审、不移送审查起诉、不起诉等良好办案效果。
韩逸航乐于研究特别疑难复杂案件,秉持对客户负责、对专业负责,尽心、尽力办好每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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