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我司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一批货物,因为仓库线路问题发生火灾导致这批货物毁损灭失,请问我司需要缴税吗?
兰迪海关部:您好,根据海关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在保管海关监管货物期间造成海关监管货物损毁或者灭失的,除不可抗力外,对海关监管货物负有保管义务的人应当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和法律责任。线路问题导致的火灾一般不认定为“不可抗力”的情形,对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毁损灭失,货物的实际控制人作为责任主体,应履行海关纳税义务。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法律硕士。广东省劳动争议调解员资格,深圳市福田区人民调解员资格。2017年起从事政府法律服务工作,在福田区人民调解员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三等奖。
2020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关税筹划和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稽查、进出口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及团队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海关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取得取保候审、不移送审查起诉、不起诉等良好办案效果。
韩逸航乐于研究特别疑难复杂案件,秉持对客户负责、对专业负责,尽心、尽力办好每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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