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3号,你所述情况,可以考虑运用海关特殊监管区政策操作。进入符合条件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后,可以核销结案,视为复运出口,不需要再办理暂时进口的延期手续。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要具有正式效力的法律咨询意见,请联系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