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述规定所附鉴别机构名录,是推荐性名录,不是强制性名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18第二次修正)》,经国家商检部门许可的检验机构,可以接受对外贸易关系人或者外国检验机构的委托,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检验机构只要依法取得对应“固体废物属性鉴别”资质,均有权开展对应业务的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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