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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境外进入综合保税区的易制毒化学品要办进口许可证吗?
    发布时间:2022-04-14 10:40:58  孙国东  浏览:1098次
    ┃ 问题描述:
    你好,我司有一批苯乙酸(属于易制毒化学品)要经综合保税区转运,请问是否要办理许可证,我问了好多人,有的人说要办,有的说不用。
    兰迪海关部-孙国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第八条,综合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不实行关税配额、许可证件管理,但法律法规、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另有规定的除外。而根据行政法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易制毒化学品在境外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场所之间进出的,应当如实向海关申报,并提交进口或者出口许可证。海关凭许可证办理通关手续。

    本回复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法律咨询意见。

    孙国东 责任律师 孙国东  / 兰迪深圳主任
    走私刑辩律师,进出口企业刑事合规,海关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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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国东
       孙国东律师执业证14403200110438891
      孙国东律师执业于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兰迪深圳主任。十五年海关工作经历,二十三年律师执业经历。首创“海关律师”,2006年创办“海关律师网”(https://www.customslawyer.cn/),并组建海关法律服务团队。兰迪海关法律服务一体化团队创始人。深圳市进出口商会首席关务专家。        孙律师专注于海关、进出口领域法律服务,包括走私刑事辩护、逃避商检罪刑事辩护、骗取出口退税罪刑事辩护、海关行政处罚争议、关税争议解决、进出口企业合规等。
      1986年7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
      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深圳市进出口商会“首席关务专家”。2006年创办“海关律师网”
      (https://www.customslawyer.cn/)、编纂“海关法库”,形成完整的海关与外贸法律体系。
      著述:《海关估价与纳税争议》 (与陈兵合著,于2024年1月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发行); 《走私刑事辩护文 集》 (第一集、第二集);数百篇专业文章。
      中文、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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