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海关稽查过程中,未发现被稽查人存在问题的,会做出未发现问题的结论;发现被稽查人存在问题的,会根据具体的问题做出稽查结论,如:
被稽查人存在涉嫌走私或者违规情事,一般会做出涉嫌违法,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的稽查结论;
被稽查人存在追补税情事,一般会做出少征、漏征税款的认定,并做出应当补缴有关税款的稽查结论;
如果要求被稽查人限期改正的,应当在稽查组检查完被稽查人限期改正情况后做出相应的稽查结论;
发现被稽查人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行为,可比照移交的相关规定办理。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兰迪海关部成员,专职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美国特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LLM),高级企业合规师。曾参与西南政法大学国际化人文特色智库项目,中美贸易摩擦问题研究项目等。2020 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估价、进出口贸易合规、企业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参与为客户进出口贸易中的疑难问题出具法律意见,提供解决途径。
联系电话:18875129023
电子邮箱:yun.fei@landinglawyer.com
执业证号:14403202211417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