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毒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含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一百五十一条 的规定中属于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构成走私毒品犯罪客观上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毒品管制法规和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主观上,行为人明知是毒品,仍实施走私行为,需为主观故意。犯罪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