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的规定,因滞销、退货原因,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原状退运进境的商品(不含食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出口时已征收的出口关税准予退还。
对于退货需要维修的商品,目前,部分保税区已经开展了跨境电商退运保税维修业务,可以将退运货物申报进入保税区维修,修好检测后再复运出境。具体建议可向对应口岸保税区联系,了解各个保税区维修政策和具体操作。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责任律师 费云 / 兰迪海关部兰迪海关部成员,专职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美国特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LLM),高级企业合规师。曾参与西南政法大学国际化人文特色智库项目,中美贸易摩擦问题研究项目等。2020 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估价、进出口贸易合规、企业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参与为客户进出口贸易中的疑难问题出具法律意见,提供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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