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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抬头的进口报关单以谁的名义办理付汇?
    发布时间:2023-05-06 14:11:00  浏览:2973次
    ┃ 问题描述:
    双抬头的进口报关单以谁的名义办理付汇?
    兰迪海关部-王亚萍:

    关于付汇问题,一般贸易进口操作是由报关单上面的“境内收货人(即经营单位)”通过国内银行购汇付到国外供货商账户。根据汇发[2012]3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企业应当按照“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原则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捐赠项下进出口业务等外汇局另有规定的情况除外。代理进口、出口业务应当由代理方付汇、收汇。代理进口业务项下,委托方可凭委托代理协议将外汇划转给代理方,也可由代理方购汇。代理出口业务项下,代理方收汇后可凭委托代理协议将外汇划转给委托方,也可结汇后将人民币划转给委托方。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王亚萍 海关事务顾问 王亚萍  / 专职律师
    进出口合规、进出口争议解决、走私刑辩和出口管制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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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律师
      王亚萍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海关事务顾问,于2019年获得中国律师资格,高级企业合规师,国际认证项目管理师(PMP);

      15年欧美跨国企业供应链进出口管理经验,亚太区贸易合规管理经验;擅长全球出口管制应对,贸易市场准入准出,亚太区海关进出口合规审查;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海关稽查应对和海关行政处罚处理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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