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随身佩戴的一块手表的确在个人自用、合理数量的范围内,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不用缴税。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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