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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快递面单卖给其他人,为什么会涉嫌走私?
    发布时间:2023-07-15 23:32:14  浏览:274次
    ┃ 问题描述:
    你好,我经营者一家快递门店,之前我的朋友在做跨境电商,有刷单的需要,我以为他是为了冲销量,就以每张面单2块钱的价格卖给他几千张。今年他突然被海关找上门了,说他涉嫌走私,后面我也被叫去问话,刚做完取保候审,警官说我会构成走私犯罪的从犯,请问这是怎么回事呢?
    兰迪海关部-陆怡坤:

    你好,你的朋友可能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具体的手段可能是跨境电商刷单走私。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部分商家为了以优惠税率进口商品,就利用虚构的三单信息进口商品,你提供的快递面单,就属于三单中的“运单”,他人可利用该面单虚构信息,进而虚构交易、构成走私。

    本回复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法律咨询意见。

    陆怡坤 责任律师 陆怡坤  / 兰迪海关部
    涉案企业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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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律师
      陆怡坤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中国法学会会员。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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