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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口玩具枪为什么会被认定为走私枪支?
    发布时间:2024-03-03 23:45:02  浏览:185次
    ┃ 问题描述:
    你好,我有一个工作坊做小众的玩具枪,我知道出口仿真枪是违法的,因此我做的只是威力很小很小的电动玩具枪。前段时间把一批玩具枪邮寄给国外客户时被查获了,结果警察鉴定这批货是枪支,最近被取保候审。请问这是什么情况呢?
    兰迪海关部-陆怡坤:

    你好,目前我国鉴定枪支的依据主要为《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根据该规定,对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按照《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GA/T 718-2007)的规定,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
    换言之,即便你所称的玩具枪威力再小,一旦超出上述动能标准,在现行法律下仍会被认定为枪支。

    本回复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法律咨询意见。

    陆怡坤 责任律师 陆怡坤  / 兰迪海关部
    涉案企业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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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律师
      陆怡坤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中国法学会会员。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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