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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国货复进口的贸易形式事宜
    发布时间:2008-10-09 15:35:00  浏览:1762次
    问: 原我国出口货物,由国内单位重新购入是否可以用“一般贸易”进口? 答: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对原产于中国的产品出口后,以一般贸易方式复进口的,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按照一般贸易进行管理,对其中涉证商品进口按授权层级签发许可证件,对非涉证商品进口不再出具批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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