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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海关备案被撤销后能否再次申请?
    发布时间:2009-12-10 08:49:49  浏览:1289次
    问:由于我们工作疏忽,未能如实提供申请资料,备案核准后又被海关总署撤销了,请问问我们还能不能再次申请?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的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海关总署撤销备案的,知识产权权利人自知识产权备案被撤销之日起1年内就被撤销备案的知识产权再次申请备案的,海关总署可以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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