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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主观故意造成错报,海关处罚有依据吗?
    发布时间:2010-01-07 09:09:59  浏览:1211次
    问:我们进口的一票货物查验时发现货不对板,应该是发货方发错货了,海关要罚我们,请问这种不是我们的责任也要受罚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如申报过程中有关应申报的项目申报不实,排除主观故意的,海关可以给予处罚。无主观故意不构成免责的条件,但贵司可以就此作有利于己的解释,以求从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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