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司合法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存在偷税漏税的不法行为,昨天却收到海关的稽查通知书,7月15日到我司来稽查。我们不知道怎么办?请问海关稽查查什么?
答:根据《
海关稽查条例》,海关对被稽查人的会计帐簿、会计凭证、报关单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关进出口货物进行核查,监督被稽查人进出口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按我们以往的办案经验,海关往往会让你们写自查报告或者情况说明报告。所以贵司应对会计帐簿、会计凭证、报关单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进行梳理,并向海关提交正式的报告。如需要法律帮助,请联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电话0755-83679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