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司为了贸易的方便,在香港设立了一个子公司。该子公司从日本进口一些小发动机,然后再卖给大陆的母公司。现在海关怀疑我们利用关联关系低报价格走私。请问海关如何认定利用关联公司低报价格走私?
答:关于低报价进口的认定,海关一般是根据同期同种或同类进口产品的价格为参照作出判断。关联公司一般是从公司相互之间是否存在依附关系可能导致利益的转移这一角度来认定。海关对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的认定有一套法定的程序,认定低报价格更是非常严格的法律事务。如需法律帮助,请联系海关专业律师,电话0755-83679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