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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口货物高报价格多赚点退税,会构成走私吗?
    发布时间:2010-08-06 09:13:19  浏览:1219次
    问:出口货物高报的价格,还有些是报了另一种高值货物,这样可以在出口退税环节增加些利润 。海关如果发现会把这种行为当作走私吗?这个货物是没有出口税的,也不涉及许可证。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限制性管理,有海关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是走私行为。如果申报不实行为不涉及以上方面,则不会按“走私行为”定性。但如果构成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的,按危害国内税收征管的相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还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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