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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灾保税货物应该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10-10-29 08:20:00  浏览:1293次
    问:您好,我司是福建一家外资进料加工企业,我司的保税仓库因台风鲇鱼所带来的暴雨浸泡了,现在有部分保税料件因被水浸泡过已没有利用价值了,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怎么做?这新的情况要补税吗?谢谢!

    答: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11号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加工贸易受灾保税货物在运输、仓储、加工期间发生灭失、短少、损毁等情事的,加工贸易企业应当及时向主管海关报告,海关可以视情派员核查取证。详情请参阅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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