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们公司是外贸公司,最近有家企业因对海关处罚不服,已申请行政复议。这家企业的产品与我们的完全相同,是归类问题而受到处罚的,因为复议结果与我们有利害关系,我们想参与,提供有利的证据材料,请问如何能实现?谢谢!
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复议办法》,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与被审查的海关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海关行政复议机构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的,应当对其与被审查的海关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负举证责任。据此,贵公司可以向海关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如需帮助,请咨询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电话0755-8367 9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