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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鳄鱼皮制品进入保税区需办理濒危物种证明吗?
    发布时间:2011-08-03 08:45:16  浏览:2386次
    问:因加工需要,我司需将一批鳄鱼皮制品从境内运进保税区,请问是否必须提交野生动植物出口的许可证件?

    答:鳄鱼产品是纳入《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管理范围的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进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定监管区域和保税场所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应当接受海关监管,并按照海关总署和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的规定办理进出口手续。”故你司在向海关申报时应当提供《濒危物种允许出口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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