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由于近年来我国国内汽车配件在涨价,我的一个朋友从新加坡联系了一些大众产的汽车零配件,以少报多进形式进口,后来在广州被海关抓获,涉偷逃税款十几万。请问海关对于偷逃税款是如何核定的?谢谢。
答:你好。海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97号)计算偷逃税款额。海关计核偷逃税额涉及涉案货物物品的品名、原产地、规格型号、数量、税则号列、计税价格、税率、汇率等计核因素。根据法律规定,个人偷逃税款5万元以上的,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如需法律帮助,请联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电话0755-83679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