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司一本合同快要到核销期了,但线材的帐面和库存相差比较大,有大量溢料。海关下厂稽查时发现这种情况,我们当时说是单耗的原因,海关即要求我们写一份单耗情况说明。请问怎么写呀?
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155号令),加工贸易企业应当在成品出口、深加工结转或者内销前如实向海关申报单耗。加工贸易企业确有正当理由无法按期申报单耗的,应当留存成品样品以及相关单证,并在成品出口、深加工结转或者内销前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海关批准的,加工贸易企业可以在报核前申报单耗。贵司可以从生产技术的改进等角度并结合具体工艺流程,同时将净耗、损耗列明清单,从而解释出现溢料的合理性。当然每家企业都自身的特殊情况,我们需要对贵司作一定的调查了解之后才可能给出切合的建议。如需法律帮助,请联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0755-83679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