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们是一家国营企业,我想咨询一下,用于海洋石油开发项目的进口设备是否都能免关税和进口增值税?谢谢。
答:根据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二五”期间在我国海洋开采石油(天然气)进口物资免征进口税收的通知(财关税[2011]32号)第一条,自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在我国海洋进行石油(天然气)开采作业的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要求,并直接用于开采作业的设备、仪器、零附件、专用工具(详见该通知附件1《开采海洋石油(天然气)免税进口物资清单》),在规定的免税进口额度内,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具体规定请参阅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