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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税区企业出口黄金饰品要办理许可证件吗?
    发布时间:2011-12-12 08:43:09  浏览:1308次
    问:您好,我们是一家在保税区的加工贸易企业,我司拟从境外进口黄金原料,然后在保税区加工成首饰复出口,请问是否要向人民银行申请办理许可证件?请您指教,谢谢。

    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公告2008第3号,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及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与境外间进出的黄金及其制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之间进出的黄金及其制品,免予办理《中国人民银行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准许证》,由海关实施监管。您可参阅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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