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关税征管
    海关补税决定和征税决定的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发布时间:2011-12-16 09:05:08  浏览:1153次
    问:您好!我公司昨天收到了海关补税通知,要求补征三年的税款,三年的计算是从2008年6月至2011年6月,请问这个期限是如何确定的,不是说从海关补税决定时往前追溯三年吗?这个补税决定又是以什么标准呢?谢谢!

    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海关征税决定及补税决定只能是以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为标志,追溯期的计算也应以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往前追溯。如需法律帮助,请联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电话0755-83679629。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