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们是一家外资进料加工贸易企业,为了节省交易成本,我司拟将加工好的电路板成品在国内与客户进行深加工贸易货物结转民,我司是转出方,我想请教一下,我司在转出报关时,报关单中的备案号是填写我司的手册号呢?还是填写对方转入的手册号码?谢谢。
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对报关单填写备案号的规定,(一)加工贸易项下货物,除少量低值辅料按规定不使用《加工贸易手册》及以后续补税监管方式办理内销征税的外,填报《加工贸易手册》编号。这里的《加工贸易手册》编号指的是申报企业的《加工贸易手册》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