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司正与国外公司恰谈一批进口产品,该产品因是新品,出售方愿以较低的价格出售,并且也是其网上可以公开的信息。但是,我听报关行说,这种产品进口,海关有申报限价的要求,如果达不到海关规定的最低限价,则海关不接受申报,将要重新估价,请问是这样的吗,海关这样做有法律依据吗?
答: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规定,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应按规定向海关申报货物成交价格;您所说海关设定最低限价一事,如果属实,则海关的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如需法律帮助,请联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电话0755-83679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