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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产于台湾的货物在香港转换运输工具后再运进国内能否视为直接运输?
    发布时间:2012-11-19 08:45:06  浏览:1539次
    问:您好,我司是广东一家外贸公司,现在欲从台湾进口一批设备,但途经香港时装载该批货物的运输工具出了点故障,所以得在香港换另一运输工具再接着运进大陆,想咨询下我司这批货物还能否算是直接运输?可否享受关税优惠?谢谢!

    答: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直接运输”是指《协议》项下进口货物从台湾直接运输至大陆,途中未经过大陆、台湾以外的其他第三方。原产于台湾的货物经过大陆、台湾以外的一个或者多个第三方,不论是否在第三方转换运输工具或者临时储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视为“直接运输”:(一)由于地理原因或者运输需要;(二)货物在该第三方未进行贸易或者消费;(三)除装卸、重新包装或者使货物保持良好状态所必需的处理外,货物在该第三方未经其他处理;(四)该货物在第三方作临时储存时,处于该第三方海关监管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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