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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进境展览品的监管方式适用的范围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3-01-10 08:37:09  浏览:1812次
    问:您好。我公司是从事展会业务的企业,最近将举行一些境外产品展,客户的展览品要报关进境,不知哪些物品可以申请展览品的这一监管方式?谢谢。

    答:根据海关规定,海关监管方式中“进出境展览品”是指境外国来华或我国为到境外举办经济、文化、科技等展览或参加博览会而进出的展览品及展览品有关的宣传品、布置品、招待品、小卖品和其他物品。这些展览品主要包括:1.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中展示或者使用的货物;2.上述所列活动中使用的交通工具及特种车辆;3.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珠澳跨境工业园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边境合作区(中方配套区)内企业运出境内(区外)展览及展览完毕运回区内的产品;4.其它经海关批准用于展示的进出境货物、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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