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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公司进口的涉证货物租给子公司使用是否合法?
    发布时间:2013-01-30 08:35:05  浏览:903次
    问:你好!我司是一家高新企业,2006年公司成立一个新项目,后来该项目取得3个注册证及许可证,名称和地址都为总公司。2009年该项目独立出来,成立一个公司,为总公司下面的子公司。总公司与我们子公司之间签订了一份租赁协议。目前我们遇到的问题是进口材料必须以总公司名义进来,而使用是我们子公司。我们子公司也有自营进出口权,但是注册证及许可证却都在总公司。我想确认一下我们以总公司名义进口材料,子公司使用是否可以?或者有没有其他办法可以很好地解决此问题。谢谢!

    答:您好。您的问题比较复杂,一是许可证的种类,二是是否涉及到减免税、海关监管货物等。请您提供更详细的信息,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电话0755-83679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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