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你好。我司从国外进口一批货物,备案报进保税物流园区。现在公司在清算所以急着处理此批货物,以低于备案的价格内销到境内区外企业,请问这样做可以吗?
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物流中心等区域、场所进入境内,需要征税的货物,海关应当参照该办法第二章的有关规定,以从上述区域、场所进入境内的销售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及其制成品除外。如果前款所述的销售价格中未包括上述区域、场所发生的仓储、运输及其他相关费用的,应当按照客观量化的数据资料予以计入。从保税物流园区进口到境内区外,以真实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定完税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