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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作权应到哪个部门办理自愿登记?
    发布时间:2013-05-30 08:28:14  浏览:1003次
    问:我司有一个图案设计的著作权,用在内衣上。现在发现有人侵犯我司的著作权并把产品出口,所以想先到有关部门去办理登记再申请海关保护,但不知到哪个部门办理登记?请给予指教。谢谢。

    答:您好。根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也可以到海关直接办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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