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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稽查补税一定要交滞纳金?
    发布时间:2013-08-02 08:53:40  浏览:1201次
    问:您好。前期海关稽查下厂,核查好几批进口货物说归类不对,要求补税。货物进口日期是2年之前的,合计补税达50万。同时,还有一笔滞纳金。请问这个滞纳金具体是怎么确定的?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海关发现海关监管货物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应当自纳税义务人应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追征税款,并从应缴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少征或者漏征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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