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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缉私局管辖刑事案件的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发布时间:2013-08-05 08:56:04  浏览:4473次
    问:您好。我司出口一票货物被海关认为侵权,实际上并没有,而且海关在程序上也有违法的地方。现在案件被移到缉私科,我司表示要维权,但缉私警察威胁说因为我们申请的价格高于实际的价格,可以告我们出口骗税。请问缉私局可以管辖出口骗税吗?它刑事案件的范围是?谢谢。

    答:您好。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关于走私犯罪侦查机关办理走私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通知(署侦〔1998〕742号),走私犯罪侦查机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境内,依法查缉涉税走私犯罪案件和发生在海关监管区内的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伪造的货币、文物、贵重金属、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固体废物和毒品等非涉税走私犯罪案件。接受海关调查部门、地方公安机关(包括公安边防部门)和工商行政等执法部门查获移送的走私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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