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是一名国内的进口商,最近我从新加坡进口了一批货物,该批货物上使用的商标已得到了新加坡商标权利人的授权,但我在报关进口的时候,海关却扣留了我的这批货物,理由是国内有另一家公司在国内注册了该商标,认为我的这批货物涉嫌侵权,请问海关的这种做法对不对?我该怎么做?谢谢。
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海关对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实施保护,对于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进出口货物,经权利人申请并提供担保,海关应予以扣留。因此,海关有权依条例的规定扣留上述未经授权的货物。贵司可以尽快的与权利人进行协商解决,或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