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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境物品的纳税义务人是物品的所有人吗?
    发布时间:2013-11-12 08:42:26  浏览:2548次
    问:您好,前两天我帮朋友代收从国外发过来的一份邮件(收件人是我的名字),但却接到海通知让我前去交税。我很疑惑,代收邮件人也要负责交税的?我觉得是由物品的真正所有人去交的。谢谢!

    答:您好,根据海关规定,进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五十八条,进境物品的纳税义务人是指,携带物品进境的入境人员、进境邮递物品的收件人以及以其他方式进口物品的收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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