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公司有一项产品要出口到巴基斯坦,对方客户要求办理优惠原产地证,这样在进口时可以享受到零关税待遇,请问可以申请签发优惠原产地证吗?具体有什么规定?谢谢。
答:可以申请签发《〈中国与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根据相关协议,2006年1月1日起中国与巴基斯坦双方先期实施降税的3000多个税目产品,分别实施零关税和优惠关税。原产于中国的486个8位零关税税目产品的关税将在2年内分3次逐步下降,2008年1月1日全部降为零,原产于中国的486个8位零关税税目产品实施优惠关税,平均优惠幅度为22%。给予关税优惠的商品其关税优惠幅度从1%到10%不等。具体规定请参阅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签发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的通知(国质检通函[2005]1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