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司因为减免税设备移作他用被海关处罚2万元,同时还有一个责令办理海关手续通知书,上面说要求我司恢复减免税设备海关监管状态,请问设备是一直在厂房的,只是因为产能的限制,用来生产了另一部分海关认为不是鼓励项目的产品,那我们要如何恢复呢?同时,设备已经过了海关监管期了。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减免税货物海关监管年限届满的,自动解除监管。因此,你所述情况不存在恢复海关监管的问题。但是,根据上述办法,减免税货物移作他用的,减免税申请人应当按照移作他用的时间补缴相应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