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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工贸易制成品以一般贸易出口了,要处罚、补税吗?
    发布时间:2014-08-06 08:41:28  浏览:1291次
    问:您好。我司因为赶单出货,误将加工贸易出口货物报成了一般贸易,后来核销时被海关发现,也是我司主动报告的,海关立案调查,要对我司进行处罚,还有补交税款,请问的做法对吗?谢谢。

    答:如果您说的属实,贵司只是一般性的轻微违规,海关应视情节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至于税款,您所述情形只是表面上货物脱离海关监管,而不是实质脱离,也没有造成实际的税款流失,海关不应予以补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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