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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虚构收发货人拆单以快件进口货物属于走私吗?
    发布时间:2014-09-26 08:55:30  浏览:869次
    问:您好。现在有朋友想和我合伙做快件进口业务。因小包有免税政策,我们的操作流程大概是在香港揽货,然后随便找一些收发货人信息分拆成小包之后交给中港物流公司以快件方式进口到国内。请问这种方式会不会构成走私?

    答:您好。从您的表述来看,主要的法律风险在于您可能将具有贸易性质的货物分拆,然后以自用性质的个人物品申报进口,并利用个人物品一定的免税额,从而达到少交税的目的。这种操作方式极有可能涉嫌伪报贸易方式走私,目前已经有被判有罪的相关案例。风险很大,建议三思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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