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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有过退港记录再带同样物品即被认定为走私没收?
    发布时间:2014-09-29 09:36:27  浏览:2112次
    问:您好。前几天我带了一批ic入境,海关说我以前有过一次带ic入境被退港记录,现在又带同样的物品,这是走私行为,物品被没收了。请问这个认定走私的理由成立吗?谢谢。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构成走私有两个必要条件,一是有逃避海关监管行为,二是有偷逃应纳税款或违反禁止性限制货物物品管理规定之故意。再次携带有退港记录同一物品,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被认定存在走私之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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